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湖北省、武汉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林改工作任务。武汉江夏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试点先行、梯级铺开、因类制宜、分步实施等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领导重视,研究部署。江夏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为副组长,15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林改工作,统一思想、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形成合力,为林改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提供组织保证。
二、目标明确,专班操作。江夏区林地总面积54万亩,其中集体林地44.4万亩,是本次林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了确保林改高效、稳妥进行,区林业局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实行局党委班子挂点包片制,成立了11个督导组,并抽调局属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成立4个业务指导专班,抽调4辆专车,全部用于林改工作。
三、分类实施,稳妥推进。江夏区44.4万亩集体林地,主要以三种经营形式存在:一是家庭承包经营(7.8万亩);二是集体统一经营(21.8万亩,包括生态公益林16.9万亩);三是承包租赁经营(14.8万亩)。为了不引发矛盾,确保林农稳定,江夏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林改工作,采取三步走的办法,边试点,边摸索经验,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一是选择三个集体林地不同经营形式的村进行有益尝试,摸索经验,进行区级试点;二是在乡镇街中选21个村进行乡级试点,在乡级林改试点工作上实践经验;三是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改革中推广总结经验。三个环节环环相扣,按照工作计划,分步分期完成,既避免全面铺开的盲目性,又稳妥推进了林改工作。
四、政策配套,资金保障。江夏区先后印发了《江夏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江夏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指导林改,并将林改工作纳入到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将林改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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