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林改办出台《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方法与步骤》(以下简称《方法和步骤》),规范村组林改工作程序。
《方法和步骤》要求成都市各区(市、县)林业局、林改办选派熟悉林改政策、林权管理、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调查的业务人员与各乡(镇)代表、基层林业站、村民代表联合组建村民林改工作小组;要求区(市)县林改办或者乡镇林改办组织对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和核查勘界小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
《方法和步骤》规范了村民林改工作小组对全村林地资源与林权现状开展摸底调查与林权公示的程序;规范了村民林改工作小组应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和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林改工作会议,通过发放公开信、张贴标语宣传林改政策的宣传发动程序;规范了现地核查勘界的人员组成和勘界核实内容;规范了林权登记公示应由乡(镇)、村林改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或权利人所在地张贴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0天的程序;规范了林权登记审核的程序;规范了发放林权证(股权证)的程序;规范了村级林权档案管理应按宗地档案和综合档案进行归类建立,将所有登记材料进行整理装袋,由乡(镇)、村实行统一编号,统一保管,最后按区(市)县要求报送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