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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在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工作:
1、在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工作; 2、协调落实2008―2010年全省三年培养规划、分解各地培养任务;
3、研究提出承办院校,协调承办院校与市、县之间的关系,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培养院校科学确定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4、研究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作方案;
5、具体负责组织全日制脱产班的实施工作,包括生源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地组织开展不脱产班的实施工作;
6、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
7、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协调、督办各地、各部门落实培养经费;
8、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宣传;
9、省领导和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省农业厅事业大楼1602房
联系电话:027-87667102 027-87667119(传真)
电子信箱:hbycymdx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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